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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高楼迷论坛网友发帖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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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网友,

大家好!高楼迷论坛在几代网友的支持帮助下已经迈过了六年半的光阴,点点滴滴只语片图的不断汇聚,凝成了众多城市日新月异变化记录和建设资料专业权威的海洋。非常感谢一直以来热爱本网站的朋友,也衷心希望你们能继续呵护这个还在成长期的欣欣向上的和睦网络家园。

任何一个新生的网站发展到一定阶段,都需要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促进网站不断自我提升,稳定持续健康的向着更高目标奋进。随着更多新朋友的加入,高楼迷论坛的管理者也意识到常见于他处的不良上网行为慢慢的侵蚀着本网站的文明根基,为此,站务管理组于近期制定了以下的论坛行为规范:高楼迷论坛网友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将来对于违规发帖行为的处罚做到有据可依,公平公正。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无论是有着管理职位的版主或是普通版友,都可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合理合适的条款都将被采纳。谢谢你们的参与,大家一起努力,为论坛创造一个热情民主的讨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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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22: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行说明:
由管理界面中“禁止用户有效期”可知,共有11个选择项,为简化处罚层次设置,操作时只选择三天、一周、一个月、半年、永久等5项期限,加上禁止(帐号)访问、禁止IP和直接删除帐号(该项极刑有特别说明),时间过短无法起到强力纠偏的效果,时间过长几乎也等同于永久封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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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22: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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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22: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以上规则第二章的具体处罚措施,本人之前还提出了以下方案:

第四条  争议严重处罚的审议团(陪审团)评议细则
本细则第二条(四)、(五)、(六)的处罚措施,若涉及到对论坛贡献较大的老帐号(精华帖≥20个、进度分或威望分确实较多者),为平衡不同地域间的意见和保持民主参议的氛围,经网主批准,实行审议团表决制度,审议团成员设定为20名。审议程序:违规帐号本人申请,由站务管理版开帖投票,审议团成员帐号匿名投票表决是否给予严重处罚,若多数通过则继续执行,若多数不通过则降一级处罚,至此也作为终审,不再续议;票数持平由网主终审裁决;若网主认为没有必要审议则另行给出处罚通告。
审议团成员名单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参选条件为无违规行为、在线时间较长(注册时间≥1年)、活跃度良好且对网站有一定贡献的帐号,超级版主及管理员不参加,当选后陆续择其近期帖+60威望分奖励,若有审议程序,每次完毕后另给予+100威望分奖励。

但由于匿名投票的设置无法做到限定审议团成员参与,所以网主建议类似情况“请全体版主投票决定,在投票期限内根据结果来确定是否处罚”,或增加设立一个听证法院版块讨论决定。如果大家有较好的意见,请跟帖提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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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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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规范化管理运营论坛{:5_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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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另外建议给版主在自己城市板块一定的禁言及禁止IP权限,以遏制那些恶意挑衅的马甲横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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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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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5_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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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认同,和谐讨论,不走地域,不走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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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楼迷论坛的发展急需配套与出台新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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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好好遵守《发帖行为管理办法》,如果遇到什么问题暂时无法解决(比如发帖困难、人身攻击...等),请通过站内消息联系论坛管理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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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精细化管理、高楼迷的发展离不开有效及时新的管理政策及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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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出台,共同维护高楼迷和谐言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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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3: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抵制不良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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