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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20: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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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湘燕致辞。她表示,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双方合作举办贵州大学医学院,是推动贵州高等教育和医疗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孙兆林指出,双方将联合申报科研项目,联合建设学科平台,联合建设人才团队,联合培养医疗人才,逐步构建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逐步搭建省(部)级、国家级人才团队和科研平台。
根据协议,贵州大学将先期在新校区二期校园内提供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教学科研场地,省医以优先、优惠方式提供培养医疗人才所需要的实习实践等医学资源,并指导贵大力争用1至3年时间建成人才培养所必需的医疗实习、实训、实验基地。2016年1月,贵州大学将启动医学类教学师资招聘引进程序,省医将配合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教学课程保障体系,并从内部遴选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具有从事医学专业教学经验和能力的人员担任教学工作。
根据《贵州大学章程》和省医有关规定,贵州大学医学院将设立学院党委、行政机构。设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2名;学院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学院下设相应的行政、教学、科研、团委等管理机构。原则上,院长由省医推荐或委派,由贵大予与任命或聘任;党委书记由贵大委派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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