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RickBlaine

[城建综合] 汉正街东片部分土地正式挂牌出让,起拍价126亿!(另有多宗含超高规划地块出让)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9 14: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星垃圾中的战斗鸡 看看水岸国际的写字楼的电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14:2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rexiu2000 发表于 2016-11-9 14:06
福星垃圾中的战斗鸡 看看水岸国际的写字楼的电梯

日立的  挤死人 跟住宅差不多!福星的楼盘大多用的日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14: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sht 发表于 2016-11-9 12:22
汉正街124号地块 下载N次都是乱码文件。。。 这是故意不让人看。。。其他地块都是正常文件。。。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节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14: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烟波晴川 发表于 2016-11-9 10:41
还是木有明白这个地段好在哪里?
宜居肯定谈不上了,交通也是不便的,不管是开车还是地铁。
本地商业来说 ...

汉正街是可以看到两江交汇的绝版区域 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15: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看不懂有些新武汉人,居然连汉正街这个中心区域都要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16: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烟波晴川 发表于 2016-11-9 10:41
还是木有明白这个地段好在哪里?
宜居肯定谈不上了,交通也是不便的,不管是开车还是地铁。
本地商业来说 ...

你不明白汉正街在老汉口人心里的地位,也不明白至清末民国以来,这小小的一块地到底养活了多少湖广码头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16: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了福星,汉正街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20: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隔壁帖子权限不够 恼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20: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hanajiang 发表于 2016-11-9 09:04
啊 难道不是中信拿

15年的新闻

如果是中信一家,那可能性不大,中信已经卖了住宅板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20: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拭目以待,看来大部分人对于“地理中心”这一点极其推崇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21: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星惠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22: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星惠誉近日增加原始注册资金1.7亿,或许与这次相关 自从2013年初拿地贺家墩转手远洋后 福星一直在土地市场上沉寂。而武汉市政府肯定会照顾相关本土企业,福星也算得上本土龙头,挂牌后底价拿地。实话来说,单凭福星惠誉的实力 资金链P124这块地肯定做不来,后期肯定会引入相关合作方,福星开发相关住宅这种模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9 23: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地方真是 不管说什么了   拭目以待+密切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0 00: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t 于 2016-11-10 00:06 编辑

P(2016)124号地块位于硚口区东至宝庆街,南至沿河大道,西至多福家电市场,北至汉正街(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0224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A1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A2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A3地块为商务服务业设施用地;B1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2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C2地块为居住用地;C3地块为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地上最大建筑面积为94.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商务建筑面积51.2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地下商业最大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不大于5.6万平方米;容积率按地上、地下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高度标志性建筑高度不低于400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停车位按《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市国土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车设施审批管理的通知》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五、本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亿元整(小写¥630000万元),
9、承诺书(承诺引入2家以上(含2家)国际或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国总部或区域总部、引入2家以上(含2家)2013年以来《财富》或《福布斯》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

本挂牌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万元);在现场竞价过程中,挂牌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十三、本挂牌地块不设土地出让底价。
现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期限内(截止2016年12月8日9时30分整)的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
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报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格。
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三次无人应价时,挂牌期限内(截止2016年12月8日9时30分整)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挂牌成交,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格。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6年11月8日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0 00: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6]089号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102240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A1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A2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
     A3地块:商务服务业设施用地;
     B1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2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
     C2地块:居住用地;
     C3地块:居住用地;
   土地分类: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3、用地位置:东至宝庆街,南至沿河大道,西至多福家电市场,北至汉正街(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地上最大建筑面积:94.5万平方米;
        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
            (含商业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商务建筑面积51.2万平方米);
            居住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
     2、地下商业最大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不大于5.6万平方米;
     3、容积率:按地上、地下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4、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建筑高度:标志性建筑高度不低于400米
     6、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7、停车位按《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市国土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车设施审批管理的通知》执行。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
四、特殊要求
1、临沿河大道须控制宽度30米的防护绿化带。
2、在汉水街以南,临宝庆街的地块内须建设一处高度不低于400米的超高层标志性建筑,并须考虑临沿河大道的开敞度。其余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3、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应按照《汉正街中央服务区核心区实施性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案确定。
4、地面规划支路走向和宽度不得更改,其红线形状可结合具体方案进行微调。
5、地下空间必须建设一条沿多福路、板厂街、宝庆街的车行通道,与汉正街隧道的多福路匝道、友谊南路匝道连通形成地下环路,并与相邻地块的地下停车场连接,其走向和宽度不得更改,线型可结合具体方案确定;该地下环路由土地竞得单位结合地下空间进行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应无偿移交城市交通市政相关部门。
6、地下空间应成片开发,地下一层为商业、停车及设备配套,其余地下停车及设备配套面积结合具体方案确定;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遵照《武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7、在规范要求自身配建停车位的基础上,A2地块内应新增不少于131个公共停车位。
8、沿汉水街设置地下捷运线,须为其站点预留空间;轨道交通控制线及影响线内的建设按照《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9、地块内有两处历史建筑,其保护要求应按照《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和市文化局、房管局有关意见执行。
10、各地块及与周边相邻地块之间须保证人行通道的贯通。
11、地块内应控制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为3600平方米,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2】1号)规定执行,具体布局结合方案审定。该幼儿园由土地竞得单位进行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应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2、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13、土地竞得人应与供电部门密切配合,妥善解决本地块供电保障事宜。
五、遵守事项
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审批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2、本地块供地前应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
3、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为一年,至2017年10月28日止。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11-19 10:39 , Processed in 0.088184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