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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1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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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冶金研究所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示”的意见
南明区“盛世花城”小区业主
贵州省群众中心、省纪委、贵阳市纪委、省住建厅、贵阳城乡规划局:
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于2017年6月27日公示了关于“省冶金研究所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示”(以下简称“项目”),此项目容积率高达9.95,建筑密度高达52.8%,严重违反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作为项目利益相关方 “盛世花城小区”(以下简称“花城”)业主,对此项目方案提出以下质疑:
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0.2.1之规定(为强制执行条款):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按照现有公示方案,此项目位于“花城”正东面,且楼盘高达61层205m之高,必定严重降低“盛世花城小区”日照标准;
2.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0.2.3之规定(为强制执行条款):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现有公示方案根本达不到最小楼盘间距大于13m的最低标准,与“花城”幼儿园的间距只有5米左右,严重违反设计规范!!
3.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0.6.1之规定(为强制执行条款):高层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大值不得超过20%,而此项目建筑密度严重超标,达52.8%,高于标准2.64倍。
4.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7.0.2.3之规定(为强制执行条款):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而此项目绿地率为22.79%,没有达到国家最低标准。
5.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8.0.2.2、8.0.5.8之规定:小区路面宽6~9m,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最小距离不小于5m,道路边缘至围墙最小距离不小于1.5m。此项目方案均非达标。
6.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2.2之规定(为强制执行条款):民用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米。此项目方案与“花城”最近的住宅楼房没有达到最低标准。
以上内容严重违反相关设计规范之强制执行条款,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蔑视,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侵害,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相关部门及人员存在着严重的违纪腐败问题!望各级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引起重视!!还民与公道!!
南明区“盛世花城”小区业主
2017年7月1日于建党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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