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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12: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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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最后的高度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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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电网科技研发交流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公示公众参与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12-27 【字体:大 中 小】
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3月1日,智能电网科技研发交流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分别进行了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居民反馈意见9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修改了设计方案并补充了书面意见。现将各方意见归纳采信如下:
一、 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拟建方案建筑为280米,拟建项目高度超出规划控制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规划条件要求,该地块建筑控制高度为250米(在征求航空主管部门同意后,结合设计方案研究确定)。经征得航空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拟建高度符合要求。因此,拟建项目高度符合规划控制要求和空管部门意见。
我委意见:拟建项目建筑高度符合CBD东扩地区规划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已就建筑高度征得航空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拟建项目与北侧住宅楼建筑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结合居民意见,该单位对拟建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设计方案将邻近现状住宅楼的东塔高度由280米降为209.4米,将西塔高度由245.5米调整为264.9米,同时东塔自底部至顶部逐层向西收缩,在150米以上部分与48#住宅楼在正南北向上没有重叠,拟建东塔与北侧48#住宅楼正南北向间距为150米,与北侧49#住宅楼正南北方向最小建筑间距为201米;拟建西塔与北侧现状住宅楼在正南北向没有重叠。按照《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关于CBD地区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拟建项目与北侧住宅楼建筑间距符合相关规定和政府规章要求。
我委意见:拟建项目位于CBD区域内,依据设计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拟建建筑与北侧住宅建筑间距符合《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和我市关于加快北京商务中心区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拟建项目对北侧现状住宅不满足日照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智能电网科技研发交流中心项目拟建方案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要求。本项目设计单位已在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注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周边现状建筑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
我委意见:按照建设部第146号令第43条规定,本项目设计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交说明: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现状建筑满足国家有关日照标准。建设单位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信。
二、与我委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项目玻璃光反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幕墙采用多面切角、折叠玻璃幕墙,光线反射呈现漫反射状态,有限控制大面玻璃面积比,有效降低光污染以及眩光。
我委意见:有关项目建设的光污染影响等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责且无法律规定,不予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本项目的电磁影响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拟建项目作为研发交流中心,与普通小区用电等级相当,无电磁辐射,也无大型设备带来电磁影响。
我委意见:该项意见不属我委职责,有关意见我委将通报环境主管部门。
3、公众参与意见:拟建项目在施工中的噪音影响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文明组织施工,如有扰民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我委意见:该项意见不属我委职责,有关意见我委将通报建设主管部门。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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