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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13: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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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长江大桥 于 2020-11-16 13:27 编辑
——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形成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分工明确,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总体布局。
二、功能定位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中心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既要靠近创新源头,充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学科和科研资源,加强科技成果辐射供给和源头支撑;又要靠近市场需求,紧密对接企业和产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技术创新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和产业的实际技术难题。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不与高校争学术之名、不与企业争产品之利。中心将研发作为产业、将技术作为产品,致力于源头技术创新、实验室成果中试熟化、应用技术开发升值,为中小企业群体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孵化衍生科技型企业,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
三、建设布局
根据功能定位、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等不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为综合类和领域类等两个类别进行布局建设。
(一)综合类。
围绕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推动重点区域创新发展,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建设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把国家战略部署与区域产业企业创新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促进创新要素流动、创新链条融通,为提升区域整体发展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提供综合性、引领性支撑。
创新中心由相关地方ZF(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或多地方联动共同建设,发挥有关地区和部门比较优势,统筹布局、汇聚资源,指导推动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参与建设。
创新中心采取“中心(本部)+若干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的组织架构,形成大协作、网络化的技术创新平台。中心(本部)是创新中心的总体运营管理机构,为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负责创新中心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研究领域布局、运行管理、内部资源配置等相关职责。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主要结合区域内各地方的产业发展需求和优势科研力量分布进行统筹布局,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组建。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的布局可以根据国家战略部署与区域重大需求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组建为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二)领域类。
面向国家长远发展、影响产业安全、参与全球竞争的细分关键技术领域,布局建设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落实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战略任务部署,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行业内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提升我国重点产业领域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主要由地方ZF或有关部门联合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院所、骨干企业等,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
支持符合相关定位和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培育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优先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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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三省一市已经开始抱团争创 综合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了,武汉这算走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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