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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8: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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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2014年11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4年11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11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11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7.2%~100.0%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3.6%,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2%,中度污染为8.0%,重度污染为4.6%,严重污染为1.6%。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昆明、厦门和拉萨等6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舟山、贵阳和惠州等18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盐城、扬州和乌鲁木齐等2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保定、郑州和济南等2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与去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2.9%上升为63.6%,升高10.7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74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降低2.3个百分点,京津冀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有所下降。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1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保定、邢台、唐山、沈阳、衡水、哈尔滨、石家庄、郑州、廊坊和邯郸;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舟山、福州、昆明、贵阳、厦门、拉萨、惠州、深圳和台州。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17.2%~89.7%之间,平均为42.0%;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8.0%,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7%,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6.7%。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39.1%上升为42.0%,升高2.9个百分点,达标天数比例有所增加。与上月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1.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11月1日-12日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优良。11月15日后,华北地区进入采暖期,受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北京市出现3次重污染过程,出现4天重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污染程度与去年同期比较明显加重,导致PM2.5、PM10和NO2月均浓度升高。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41.4%~96.7%之间,平均为68.8%;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1.2%,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9%,未出现严重污染。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NO2。与去年同期相比,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26.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与上月相比,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降低13.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71.4%~100.0%之间,平均为87.9%;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12.1%,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O3。与去年同期相比,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9.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与上月相比,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27.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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