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GCCCSR01

[城建] 五一北今后如何破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29 22: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特色加租金高吧?不然那些剧本杀店、桌游店、电玩城也可以填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29 23: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年喷泉广场人气多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29 23: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一广场本身+高架造成了视线阻挡,步行街+太平街火得早,那是很多人的目的地,五一广场本身不是,人们在国金那往北看除了高架和广场,看不到什么东西,自然没有过去的欲望。
把步行街往北延申,一直延申到中山亭,高架下面直接不过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9-29 23: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mdmzzk 发表于 2021-9-29 23:35
五一广场本身+高架造成了视线阻挡,步行街+太平街火得早,那是很多人的目的地,五一广场本身不是,人们在国 ...

其实站在国金是可以看到乐和城顶上的眼睛的,主要还是北边确实没什么地方有人去,只有一个乐和城。

步行街延长应该不太现实,不然芙蓉路-湘江路中间完全没有干道可以疏散车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29 23: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可以把太平街向北打通西长街,其次五一北需要一个超高地标,而且最好是重量级的商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0: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GCCCSR01 发表于 2021-9-29 23:47
其实站在国金是可以看到乐和城顶上的眼睛的,主要还是北边确实没什么地方有人去,只有一个乐和城。

步 ...

高架还留着不拆,下面不过车应该没问题吧?  会不会没效果?那就干脆把五一广场改成一个大综合体,要吸引人注意力的那种,类似早段时间论坛里有人说的那个韩国商场,美丑不重要,重要的是吸引人过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0: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就不该做成什么地下商业,翻看我之前的预言,在老胡搞这个之前我就说了,一语成谶。做个大气的绿化广场,来个网红雕像引流啥的,就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0: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帝北丐,全国如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0: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胡子敬这个项目会比较难看,但真没想道会这么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1: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架桥立马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4: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一北如果能来一个现象级的商业,像太古里这种,人流拉通,就全盘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5: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五一广场到底会是谁接盘吧,有个好开发商肯定能盘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8: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另外一个贴也说过
五一广场需要icon地标
成为了网红打卡地
自然就会有人气
参考纽约哈德逊广场的the vessel
五一广场也需要打造一个过目难忘icon地标这样才会有人去打卡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8: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色給太古,绿色給恒隆,黄色給运达,红色給新鸿基,橙色全部限低200米或300米做写字楼或者公寓都行
紫色线做high line,参考纽约曼哈顿的high line,利用这个high line从潮宗街到南门口全部串起来
这样五一广场周边至少增加20栋200+,想想站在五一广场icon地标顶端,仰视一栋接一栋的超高,那密度那压迫感应该很都市感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30 08: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阵子不是说规划部门有在考虑连廊嘛?
纽约high line可以参考
最好是从潮宗街就开始连这样有利于五一北的人气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11-18 08:26 , Processed in 0.077637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