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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1: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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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易线、安大线公路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区)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易线、安大线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人民**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易线、安大线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易线、安大线是**新区对外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区规划建设使用的主要建材运输通道。2019年9月29日容易线、安大线土地预审手续已获得国家自然资源部的批复。为尽快完成两条建材通道的征拆任务,满足**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材运输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人民**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容易线项目起自保定市与**新区交界处南太平庄村,向西经徐水区、定兴县,止于易县西渭庄村,与国道G234相接。路线全长约40.5公里,建设标准为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4米,估算投资35.9亿元。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4座,养护中心1处,大中桥6座。
安大线项目起自**新区保定界徐新线,向西经徐水区、竞秀区止于京赞线满城北环。全长45.4公里,建设标准为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4米,估算投资32.7亿元。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3座,养护中心1处、大中桥4座。
按现状测算,两项目共占地7386.5亩;拆迁各类房屋(砖混框架结构房、其他楼房砖混房、简易房、简易棚、大棚)95755平米;砍伐各类树木183433棵;拆迁各种电力、电讯杆809根;各类千伏高压线101处;220伏电力线131处;各类电力、电讯管线76处,电信塔1座。其中:
安大线共占地3788.1亩;拆迁各类房屋(砖混框架结构房、其他楼房砖混房、简易房、简易棚、大棚)20037平米;砍伐各类树木86922棵;拆迁各种电力、电讯杆213根;各类千伏高压线32处,220伏电力线131处;电信塔1座。
容易线共占地3598.4亩;拆迁各类房屋(砖混框架结构房、其他楼房砖混房、简易房、简易棚、大棚)64131平米;砍伐各类树木96511棵;拆迁各种电力、电讯杆596根;各类千伏高压线69处;各类电力、电讯管线76处。
二、组织机构
保定市服务**新区基础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按职能分工设立路网建设专项工作推进组、土地保障专项工作推进组、资金筹措专项工作推进组,解决征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障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设计划
总体工程建设计划:2019年9月开始征拆管控,9月28日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2019年12月18日完成全部征地拆迁;2019年12月19日全面开工,2020年年底主线通车,2021年完成附属工程。
四、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调度项目建设;沿线县(区)分别负责本辖区路段征地、拆迁和地方协调工作;市电力、通讯等部门负责完成市属产权线路迁改工作,协调省级部门支持特高压线路的迁改,指导、调度各县相关部门完成县属及以下产权线路迁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助有关县(区)筹措资金及发行专项债券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调度有关县(区)公安部门做好环境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负责先行用地报审及征地、组卷,并指导、调度有关县(区)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办理所涉及的水利、环保相关手续,并指导、调度、协调各县水利、环保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五、征地资金
(一)资金核算
征地拆迁资金由三部分组成:
1.永久占地补偿及耕地占用税、补充耕地所需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费用。永久占地以初步设计新增占地数量为准,补偿标准按照现行区片执行。耕地占用税等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附着物拆迁费用:附着物拆迁种类和数量以初步设计统计结果为准,补偿标准按照《保定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容易线等四段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56号)执行。
3.工作经费:以附着物拆迁直接费用的10%和区片地价补偿总额的5%作为各县(区)工作经费。
(二)筹措方式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易、安大公路建设的管理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上述征地拆迁所需资金由公路沿线县(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筹措解决。
六、实施步骤
(一)实施征拆,保障项目开工(即日起-2019年12月18日)
根据省**的要求,两项目务于12月19日全面开工建设,为保障按时开工,各县(区)要及时做好勘界放线,附着物登统的工作,于11月25日前完成土地组卷并上报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12月3日前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力争12月13日前上报至省自然资源部,12月18日完成全部征拆工作。各地要及时、足额兑付补偿费用,按时组织实施征拆。在确保整体进度的同时,优先保障控制性工程(9月28日)先期开工,严格执行政策和标准,坚持做到阳光操作,廉洁高效。
(二)优质服务,创造无障碍施工环境(2019年12月19日-2021年12月30日)
强化服务意识,为项目顺利施工提供切实保障。项目开工阶段协助施工、监理单位完成临时用地、施工便道、临时用电、场地建设、取土等工作;施工期间随时协调解决地方问题,创造无障碍施工环境。
七、有关要求
(一)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各县(区)**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详细实施细则,按照征地拆迁工程总体计划和任务精心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征拆数量和补偿分解要到户。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应用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张贴公示、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沿线群众和单位深入了解项目建设意义、征拆政策、补偿标准、兑付方式、争议咨询和解决渠道,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监督,营造项目建设为大家、人人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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