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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4 1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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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11号地1~8号楼、地下室及商业(施工)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阳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11号地1~8号楼、地下室及商业(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012016072902)已于 2016年 9月27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71226.622449
中标工期:910(天)
项目负责人:陈俊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京111121323163
第二中标候选人: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70985.34094
中标工期:910(天)
项目负责人:黄小彬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赣132091000724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70746.31169
中标工期:910(天)
项目负责人:朱悌云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闽141060805896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6年 9月3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地址:贵阳市中天会展城SOHO G座 6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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