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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 09: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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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道夷陵区段6日起交通管制
根据夷陵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安排,发展大道夷陵区段(夷兴大道至唐家湾路口)自2020年5月6开始对道路进行改造,工期约为2年。为保障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同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发展大道施工期间部分车辆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自2020年5月6日开始至发展大道改造施工结束。
二、交通管制措施:
(一)道路改造施工期间,每天6:00-23:00,施工路段禁止中(重)型货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轻型自卸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通行。
(二)施工路段及周边区域严禁占道停车,严禁超过交通标志规定的时速通行。
(三)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在临时设置的专用道内或紧靠道路右侧边缘顺向通行,禁止在机动车道随意穿行或逆行。
三、原途经施工路段前往伍家岗区方向机动车辆,可经小鸦公路、伍龙路、土门路、汉宜一路、峡州大道辅道、花溪路往返通行;前往猇亭区、枝江市等方向车辆,可选择经小鸦公路、荆宜高速、汉宜高速公路往返通行。
四、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通行施工路段的环卫、电力、燃油燃气、应急救援、物流配送以及道路改造施工车辆,凭夷陵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的通行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五、为避免施工路段拥堵,往返小溪塔与宜昌城区的小型汽车,可就近选择经东湖大道、明珠路、锦江大道、朝阳路、桔颂路、峡州大道或G348国道(虾子沟)等外围道路通行。
六、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通告,严格按交通诱导信号通行,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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