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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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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番茄鸡蛋面 于 2019-4-7 07:27 编辑
据二○一三年第四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显示:
六、宜昌国贸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国贸中心城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项目用地位于西陵区云集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北侧为广场路,南侧为云集路,东侧临东山大道。2009年11月,宜昌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权证,2011年10月变更为宜昌国贸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证载明的使用性质为出让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公共设施,土地面积为18018.72平方米,其中划拨土地2168.88平方米。
根据市**专题会议纪要[2008]5号意见,宜昌市规划局于2009年12月核发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中要求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6.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划拨土地2168.88平方米为集中式开放性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住宅部分用于该地块拆除住宅的还建。
为进一步强化夷陵广场商业功能,宜昌国贸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结合周边用地城市改造扩展项目用地,调整后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8354.62平方米。
建设单位提供了两个意向建设方案,方案平面布局基本一致。规划方案临东山大道布置1栋47层超高层办公建筑,办公楼下设置10层的商业综合体;临广场路一侧布置1栋47层的公寓楼,临云集路布置1栋28层的高层住宅,公寓楼与住宅楼底部设置6层商业裙房。
规划设计方案用地面积28354.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18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4000平方米,其中商业131600平方米,写字楼73500平方米,公寓37200平方米,住宅21700平方米,容积率9.31,建筑密度54.22%,绿地率4.31%。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表示从鄂西南大区域和大宜昌市的角度,市**全力支持和推动该项目建设,考虑到项目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要求结合夷陵广场周边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努力将夷陵广场及周边地块打造成宜昌的大商业中心,提升宜昌城市品味和品质。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为推动老城区改造和该地块改造后有利于云集路沿线建筑景观塑造,原则同意项目扩大用地范围;二是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研究扩大用地10335.90平方米进行单独招挂牌土地方式问题,提出确保规划方案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同时市规划局根据方案指标启动控规调整后下达规划条件;三是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利用地下公共空间的相关政策,由市住建委牵头相关部门研究论证项目与该处市政管线的关系;四是宜昌国贸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原用地18018.72平方米范围须按现行政策交纳超规定6.0容积率后的土地出让金;五是具体项目设计方案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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