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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番茄鸡蛋面 于 2022-5-3 17:50 编辑
南区效果图
早期规划效果图
据二○一○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显示:
二、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规划选址。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项目位于发展大道西侧、唐家湾路南北侧,毗邻宜洋汽车后市场和梅子垭水库,地块总用地规模为34.76公顷(合521.4亩),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公建及山体绿地。西陵区ZF为推动总部经济发展,申请调整该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原控规将该区域划分为6个地块,规划调整将整合为5个地块,并将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其中,唐家湾路以北两个地块,东侧用地(地块1)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3,西侧用地(地块2)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为2.4;唐家湾路南部区域划分为3个地块(地块3、地块4和地块5),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0。一期开发用地为地块1(159亩)、地块2(80亩)、地块3(87亩),共326亩;二期开发用地为地块4(144亩)、地块5(51亩),共195亩。调整后总建筑规模为45.39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建筑规模12.79万平方米,占总建设规模28.2%;公共设施用地建筑规模32.6万平方米,占总建设规模71.8%。
会议对该地块控规调整方案及规划选址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总部经济园创造了良好条件,西陵区ZF提出建设总部经济园,是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一项有益探索,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为促进项目落实,会议要求,一是将一期80亩房地产住宅开发用地作为总部经济园建设配套项目,在协议予以明确;同时合理配备基础服务设施。二是将地块1、地块2、地块3作为一期开发用地,总用地规模470.4亩,建筑总规模41.98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规模12.79万平方米,占一期工程建筑规模30.47%。三是根据企业形态及自主要求,依据规划合理确定公共建筑的高度及样式,会议决定暂不做明确限制,待规划方案审查时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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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二○一○年第四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显示:
六、 三峡企业总部基地规划建筑方案。该项目位于发展大道与唐家湾路交汇处、宜洋汽车后市场北面,西侧为西陵二路延伸段。整个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分别位于唐家湾路南北两侧,总用地面积为26.08万平方米(约391亩),其中A区10.61万平方米(约159亩)、B区15.47万平方米(约232亩)。A、B两区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控制A区容积率不大于1.3; B区容积率不大于1.0。建设单位向会议提交两套规划设计方案,方案一建筑外观为不规则几何体造型,方案二为传统建筑外观,两方案平面布局一致。规划方案根据地形地貌的差异,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即:独栋总部区、企业孵化区、综合配套区。A区总建筑面积为17.64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3,建筑密度为27%,停车位1111个;B区总建筑面积为19.7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23%,绿地率为35%,停车位1254个。
会议研究认为,总部经济园区别于一般建筑形式,首先应在满足总部经济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加强风格特色研究,突出整体视觉景观效果。会议要求规划局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深入研究后再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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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二○一一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显示:
二、 三峡企业总部基地规划建筑方案。该项目位于发展大道与唐家湾路交汇处、宜洋汽车后市场北面,西侧为西陵二路延伸段。整个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分别位于唐家湾路南北两侧,总用地面积为26.08万平方米(约391亩),其中A区10.61万平方米(约159亩)、B区15.47万平方米(约232亩)。A、B两区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控制A区容积率不大于1.3,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配置;B区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配置。2010年第四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了审议,建设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对原方案进行了修改,现提交两套规划设计方案。两方案平面布局基本一致,仅局部建筑形式有所不同(如会所)。方案一建筑外观为不规则几何体造型,方案二为传统建筑外观。规划方案根据地形地貌的差异,划分为四个功能区即:总部办公区、企业孵化区、会展中心区和综合配套区。A区总建筑面积为17.64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3,建筑密度为27%,绿地率为35%,停车位1111个;B区总建筑面积为19.7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23%,绿地率为35%,停车位1254个。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两套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原则同意总体规划布局和方案(二)的建筑风格。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建筑风格特色的研究,使之与发展大道沿线景观相协调;二是完善综合配套设施的配置,满足园区功能需求;三是同意在不影响整体建筑风格和不突破容量指标的前提下,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建筑方案可适当调整,为入驻企业量身定做总部建筑单体,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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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二○一七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显示:
(二)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三峡企业总部项目B区规划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西陵区石板铺路(原唐家湾路)与西陵二路延伸段交汇处,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260817平方米(约391亩),分为A、B两个片区,A区用地面积106087平方米(约159亩),B区用地面积154730平方米(约232亩)。二○一一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方案,A区已完成建设。现建设单位申请调整B区方案。
B区原规委会方案:沿石板铺路、西陵二路延伸段主要布置5栋6-12层的企业孵化(办公)、1栋12层的酒店、1栋4层的会展中心和1栋5层的会所,其余用地布置39栋3层独栋式办公和23栋3层双拼式办公;建筑采用现代风格,外立面色调以白色为主,搭配灰色和玻璃幕墙等;总建筑面积为196121平方米(其中地上153071平方米,地下43050平方米),容积率0.99,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停车位1254个。
B区调整方案:临石板铺路布置多层、高层办公区(含1栋25层办公楼、1栋14层办公楼、6栋6层办公楼和1栋4层展示中心),其余用地主要布置140栋3层独栋式办公,地下设置1层停车库,B区在满足自身配建停车位之外,另为A区补足了相应配套停车位;建筑采用现代风格,外立面色调以浅黄色、白色为主;总建筑面积240151.61平方米(其中地上154720平方米,地下85431.61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3%,停车位1460个。
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方案总体布局和建筑风格。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原审定方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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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二○一八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显示:
(十一)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石板铺路公共设施项目(宜昌三峡企业总部项目)B区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西陵区石板铺路与西陵二路延伸段交汇处,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260817平方米(约391亩),分为A、B两个片区,其中B区用地面积154730平方米(约232亩)。A区绝大部分已建设完成,B区方案曾于2011年第一次和2017年第一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本次B区调整方案与上一轮方案格局基本一致:临石板铺路布置多、高层办公建筑(主要包括1栋25层办公楼、6栋6-10层办公楼和1栋4层售展中心);其余用地主要布置109栋3层办公建筑;局部设置2层地下室。建筑为现代风格,多、高层办公楼立面主要为白色的竖向线条与玻璃幕墙进行搭配,低层办公立面以白色、棕色为主色调,屋顶为平屋面。
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西陵区ZF及市国土、市住建(房管)等部门要加强本项目的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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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二〇一九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显示:
(九)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区1#楼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发展大道与石板铺路交汇处西北侧。北区方案经2011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明确“在不影响整体建筑风格和不突破容量指标的前提下,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建筑方案可适当调整”。目前北区除1#、3#楼两栋高层未建外,其它均已基本建成。现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1#楼方案。原批复方案1#楼由25层的办公主楼和4层的商业裙房组成,外立面效果与已建成的2#楼一致,为横、竖向线条与玻璃幕墙的搭配。现调整方案将办公主楼调整为2座,北侧11层、南侧23层,裙房依然为4层的商业,调整后方案的外立面与原批复方案有较大变化,采用竖向线条与玻璃幕墙的搭配。调整后1#楼总建筑面积约444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0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约40880平方米;未突破规划容量指标。
原则同意对1#楼规划建筑方案进行调整。要求调整方案建筑效果与周边建筑保持协调。同时西陵区政 府应积极协调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实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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