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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江 来源:株洲新闻网 添加日期:14年08月02日
8月1日上午,株洲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省市媒体介绍《株洲市落实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市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李坚主持。株洲市两型办副主任付深根,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谭家利,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升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区域规划条例》是长株潭城市群实施一体化发展,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顶层设计,是一个升级发展的规划。它对长株潭三市发挥各自产业和生态优势,集群布局、互补共赢、协同发展进行了科学规划,有利于我市更好地融入长株潭城市群,实现共生发展。
同时,《市实施细则》对核心区内项目建设类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纳入核心区的区域性重大影响项目进行目录管理和前置审查,保障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力推进我市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株洲市两型办副主任付深根介绍,《市实施细则》共24条,主要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区域规划的地位。即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市域规划的制定,均应以《区域规划》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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