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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0 01: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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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地下交通:新建项目不能制约地铁建设
规划要求,地铁建设时应注重站点与周边项目地下的联合开发,应尽可能同时实施。新建项目和市政浅埋设施时,应在空间上考虑未来地铁建设通道的需求,避免制约地铁建设。
地下道路:增加地下道路缓解城区拥堵
依据干线路网规划通过“地下和半地下化的方式”实现干线路网效能大提升。根据区域拥堵分析,进一步单独论证增加地下道路的必要性,缓解城区拥堵。
地下停车设施:旧城区适度开发学校操场下的地下空间
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除完成自身配建停车要求外,适度配建公共停车设施,并予以建设补偿;加强大型地下公共停车设施与城市换乘枢纽的结合;依托有条件的大型公园、广场等修建;也可利用道路下方未使用的资源进行地下停车库建设;在旧城停车压力特别大的区域,可以适度开发学校操场下的地下空间。同时,也鼓励民间资金投资。
地下人行过街:车流量大道路交叉口建天桥
结合南昌市过街设施规划,对地上交通量大、地面景观要求高的区域,优先采用地下过街,其他区域酌情考虑天桥或地下过街,比如车流量大、车速快、步行流量大的道路交叉口或路段。
地下连通:地铁站点与公共设施地下连通
规划依据《南昌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将地下连通设施规划与地铁1、2、3号线站点设置相结合,将规划站点与周边地面用地相连通。特别是在公共设施较为集中的地段,将地铁站点和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地下连通,确保人流的快速疏散。
地下公共交通设施与地铁1、2、3号线站点相结合设置,有条件应设置在地下,并考虑地下道路和联系通道与之联系,方便进出。
地下公共设施:将部分商业仓储引入地下
在进行地下交通等规划的同时,当然也会将部分商业引入地下。按照这份规划要求,在满足地下交通需求以及公共通道面积要求的前提下,商业面积不能超过交通设施面积,而且需有选择性的发展地上商业,位置建议选择在商业发展、开发强度大、地上无可能的区域。
另外,规划建议在用地紧张的区域,将适合地下化的公共设施引入地下,比如文化设施、仓储设施等。
地下市政:将变电站引入地下空间
规划建议将旧城中心区、红谷滩中心区、朝阳新城和西客站地区作为市政设施地下化建设引导区。在引导区可将110千伏变电站、垃圾转运站、污水泵站、燃气调压站等设施主要布局在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广场绿地下的地下空间。同时在这些区域可设置一些地下雨水储存池,以缓解内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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