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港务集团总部长乐大厦第13-15层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01-21
1. 招标条件
宜昌港务集团总部长乐大厦第13-15层装修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21003-70-03-04659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沿江大道与规划宝塔路交汇处商务项目。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长乐大厦第13-15层办公楼进行装修,建设宜昌港务集团总部办公楼。三层总筑面积3840平米,主要对第13-15层室内(不含公共疏散楼梯和电梯井、管井)进行装饰装修改造及设备购置安装等建设内容,含: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感烟、喷淋、报警、控制改造工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暖通空调、新风、排风工程,给排水及强弱电工程等)、以及设备购置等内容。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交付时间为 20日历天,施工图经行业图纸审查机构出具审核意见 5日内提出回复意见。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材料采购、设备购置等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2.5 项目质量要求,其中: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 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7本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800 万元,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材料及设备)不得超过 7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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