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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空间规划(2017-2035年)》由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并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依据《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期限和层次
规划期限: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5年。规划分为市域和市区二个层次;市域即淮南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5532平方公里;市区即田家庵区、潘集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总面积约为1492平方公里
(二)发展目标
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国土、环保等多部门规划要求,统一总体发展目标、分项目标、指标体系及发展战略。至2035年,市域户籍人口在415万人、常住人口405.5万人、城镇人口29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约为73%。
(三)市域规划
1.市域发展定位:国家新型能源基地,国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全国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2.市域空间格局:至2035年,市域范围构建 “一心四区、一带一轴两廊”的空间格局。“一心”是淮南市域城镇化发展核心地区,包括淮南市辖区(辖田家庵区、潘集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凤台县城、寿县县城和毛集镇,是市域城镇发展、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四区”是指市域范围内的二个综合功能提升区(北部马杨镇、新集镇等与南部炎刘镇-刘岗镇等)和二个农业发展重点区(寿县县域的大部分区域和凤台县的北部区域);“一带”是指合淮蚌发展带;“一轴”是指寿凤发展轴;“两廊”即沿淮生态经济走廊和江淮运河生态经济走廊。
规划同时对市域交通设施和水利、能源、燃气、环卫等重大设施进行了统筹规划;并落实了国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的布局和范围边界。
(四)市区规划
1.城市发展定位:世界级煤炭资源能源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基地,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合肥都市圈生态宜居城市、文化旅游名市。
2.空间管控指标:至2035年,淮南市区城镇空间总面积57457.09公顷,城镇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56.84%;农业空间总面积66789.72公顷,农业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10.79%;生态空间总面积24986.31公顷,生态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9.08%。
3.土地用途规划:至2035年,市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7254.11公顷,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29550.08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3929.84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2693.13公顷、特殊用地159.14公顷、采矿用地497.97公顷、旅游管理与服务设施、文物古迹及其他建设用地423.95公顷。
4.控制线划定:
(1)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线内面积为16591.35公顷,占市区国土面积11.12%;主要包括市辖区范围内的八公山风景名胜区、泥河省级湿地公园、舜耕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上窑国家级森林公园、茅仙洞省级森林公园、卧龙山省级森林公园、淮河淮南段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瓦埠湖蓄洪区以及水源保护区。
(2)依据国土部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落实、划定市辖区的永久基本农田边界线,面积为56826.67公顷,占市区国土面积38.08%;
(3)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线内面积共44396.15公顷,占市区国土面积29.75%;其中淮南中心城区开发边界线内面积约40211.74公顷(含淮南新型煤化工基地开发边界线内面积约3007.6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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